导语: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在重审李林军等28人涉黑案中,指出包头市公安局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涉及同录不完整、诱导性讯问等,揭开了政商往事的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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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院开庭审理李林军等28人涉黑案,这是该案重审阶段的第一次开庭审理。早在2020年,包头市中院已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李林军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包括李林军在内的多名被告人提起上诉,并申请异地管辖。内蒙古高院指定鄂尔多斯中院管辖。
在重新审理期间,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变更起诉决定,并向此前负责侦查的包头市公安局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指出警方办案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包括诱供、疲劳审讯等问题。这些违法行为被公开后,一段特殊的官商往事也被掀开一角。
据了解,李林军曾经营着多家煤矿和娱乐场所,曾是当地排名前两位的纳税大户。案卷材料显示,1993年,李林军辍学后开始跟随父亲学开车,1998年接手家族生意,并逐步转入煤炭行业。从2009年起,李林军伙同他人非法盗采煤炭,涉案金额高达8.4亿余元。
此次检察院指出包头市公安局的违法行为,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体现。然而,实践中,检察机关发出刑事纠正违法通知书后,存在回复率低、回复不规范等问题。这反映出我国司法体制中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法治社会,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至关重要。对于包头市公安局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严肃处理,确保司法公正。同时,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政商关系的监管,防止权力滥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南方周末记者 蒋敏玉 责任编辑:钱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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