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介绍
2024年8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监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以下简称《可识别性指南》)。该指南的发布,旨在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可识别性指南》亮点解读
1. 明确“可识别性”标准
《可识别性指南》首次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可识别性”标准,要求广告需具有可识别性,以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这一规定对于提高广告的可识别性,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 “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
《可识别性指南》从“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两个维度对互联网广告的可识别性进行了规定。
(1)正面清单
《可识别性指南》第8条列举了三种可认定互联网广告具有可识别性的场景,包括:
- 经营者通过自有平台发布广告;
- 经营者通过公共平台的自有账号、店铺发布广告;
- 商业广告属性显著、消费者易于识别的其他情形。
(2)负面清单
《可识别性指南》第10条从“负面清单”的维度对不具有可识别性的广告进行了描述,包括:
- 未显著标明“广告”的违法行为;
- 在新闻资讯、互联网视听内容等互联网信息内容流中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广告”的;
- 发布其他不具有可识别性的互联网广告的。
3. 其他重要亮点
- 允许广告区/广告页面“打包”标注;
- 补充语音提示方式;
- 明确标明广告的义务主体。
三、结语
《可识别性指南》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广告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相信在《可识别性指南》的指导下,互联网广告市场将更加规范,消费者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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