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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举行“依法惩治跨境电诈犯罪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在会上表示,依法从重打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和境内协同犯罪,是政法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意见》从定罪量刑、法律适用、政策把握、财产处置等各方面,全面落实从严惩治要求,旨在释放依法从严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效应。
《意见》强调当前要突出四个惩治重点:
- 依法重点打击犯罪集团及其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成员;
- 重点打击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庇护的组织;
- 重点打击犯罪集团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
- 重点打击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集团招募成员而实施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行为。
《意见》明确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法律适用和惩治措施,包括:
- 对犯罪集团及其成员的定罪和量刑;
- 对无法查明被害人身份的犯罪数额的认定;
- 对偷越国(边)境行为的认定;
- 对自首、胁从犯等情节的认定;
- 对涉案财物的追缴和没收。
此外,《意见》还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全面调查、审查犯罪集团、犯罪团伙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及时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全面加强追赃挽损。
此次发布的《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也展示了我国在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方面的成果和决心。这些典型案例包括利用虚拟货币、非法买卖外汇、帮信罪等手段实施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综上,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的联合行动表明我国政府对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态度是明确的、坚定的,将依法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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