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对该新闻事件的概要和分析:

新闻概要:
71岁的张师傅在西安市鄂邑区水务局渭河管理站工作了40年的临时工,单位未给他缴纳社保。张师傅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被两级法院驳回。法院认为张师傅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已按照相关政策领取过养老补助,因此其诉求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分析:

  1. 临时工身份问题:

    • 在《劳动法》颁布实施之前,临时工是相对于正式工的一个概念。但随着《劳动法》的实施,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临时工与正式工享有平等的权利。
    • 张师傅的情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尽管他被称为临时工,但实际上他应该享有与正式工相同的权益。
  2. 社保缴纳问题: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年限未能达到15年,且社保机构不能补缴,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关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赔偿责任。
    • 张师傅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因此他有权要求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3. 法院受案范围问题:

    • 法院认为张师傅的诉求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主要因为他已领取过政策性养老补助,且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 但有律师认为,政策性养老补助不能替代社会养老保险,张师傅的诉求应当被法院受理。
  4. 后续行动:

    • 张师傅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同时,如果张师傅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他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他可以重新起诉要求养老保险待遇损失赔偿。

综上所述,该事件涉及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多个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历史遗留问题、法律规定以及张师傅的具体情况。对于张师傅而言,通过法律途径继续维权可能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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