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苹果和微软两家科技巨头向欧盟提出异议,表示他们的通讯服务尚未达到门槛,不应被纳入‘看门人’监管范畴。这一争议源于今年11月生效的《数字市场法》(DMA),该法规将具有战略地位的互联网企业定义为’看门人’,并对其进行严格监管。根据DMA的规定,月活跃用户超过4500万、市值达到750亿欧元或年营业收入超过60亿欧元的企业可被视为‘看门人’。然而,苹果和微软均认为自己的业务规模和影响力不足以被称为‘看门人’,因此对这一法规提出了质疑。尽管如此,欧盟方面仍坚持认为这些企业在互联网行业具有重要地位,有必要加强监管力度。此事件引发了关于科技创新与政府监管之间平衡的广泛讨论。

【来源】https://www.ithome.com/0/716/9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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