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5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25日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这一政策旨在减轻居民购房负担,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公告,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纳税人出售并重新购买的住房须为自有;二是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时间须在同一纳税年度之内;三是纳税人不得将出售住房所得用于再购买其他房屋。此外,公告还明确了办理退税所需的相关材料及程序等事项。此举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cj/2023/08-25/100670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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