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消息,8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法院认定,肖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5亿余元;同时,其还犯有滥用职权罪。最终,法院决定对肖毅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此次判决彰显了我国对于反腐败工作的决心与力度,也为广大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gn/2023/08-22/100654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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