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 年 12 月 10 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份旨在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文献,即《世界人权宣言》。该文件并非强制性的国际公约,由 1946 年成立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负责起草,加拿大籍法学专家约翰·汉弗莱是主要起草人。该宣言的重要性在于为全球人权事业提供了一个基础框架,强调了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结社自由等。

根据联合国官网的介绍,这份宣言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它“确认了所有人类都享有某些基本权利,并为确保这些权利得到尊重和遵守提供了法律依据”。

《世界人权宣言》的通过,标志着联合国人权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它提醒我们,尊重和保护人权是全球性的共同责任,也是实现和平与繁荣的必要条件。

英文标题:

1. “Human Rights Declaration” adopted in 1948
2.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3. Resolution A/RES/217 of the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英文翻译:

1. The “Human Rights Declaration” was adopted in 1948.
2.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3. Resolution A/RES/217 of the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来源】https://baike.so.com/doc/6734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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