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1991年,首批“中国驰名商标”正式产生。这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也标志着中国企业在商标品牌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应承担对驰名商标给予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国内相当大的区域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是企业品牌形象和市场信誉的体现。
首批“中国驰名商标”的产生,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始向驰名商标保护方向发展。为了加强驰名商标的保护,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建立了驰名商标数据库,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同时,中国商标局也加大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对侵权行为进行打击。
在1991年的这批“中国驰名商标”中,包括了联想、海尔、格力、长虹等知名企业的商标。这些商标在各自的市场领域内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成为了当时中国商标市场上的佼佼者。
这批“中国驰名商标”的产生,对当时的中国企业来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使得它们更快地打开了知名度,拓展了市场份额。同时,这批商标的使用权也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利用,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更大的优势。
如今,20年过去了,这批“中国驰名商标”依然在市场上活跃,成为了中国企业品牌的代表之一。它们的使用不仅带动了整个中国的经济发展,也证明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成果和进步。
“中国驰名商标”的产生,为中国企业品牌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来源】https://baike.so.com/doc/5411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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