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师大研究生小贺在报考江苏省沭阳县一事业单位时,由于其专业名称中多了”领域”二字,而被认定为所学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核。小贺对此表示十分无奈,因为她认为自己的专业名称并没有出现任何错误,而且在专业介绍中也有明确说明。
据小贺透露,她在报名前查阅了招聘公告,发现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专业名称中必须没有”领域”二字。因此,她认为招聘单位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对此,当地的人社局回应称,招聘公告中确实没有明确要求专业名称中不能出现”领域”二字。但是,根据事业单位的招聘标准,专业名称中必须包含所学专业的核心内容,而”领域”一词并不是专业名称的核心内容。因此,小贺的专业名称不符合报考条件。
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一些网友表示,招聘单位应该更加灵活和包容,不应该过于严格地限制专业名称。另一些网友则认为,专业名称应该清晰明了,不应包含一些无关紧要的词语。无论如何,小贺的经历提醒我们,在报考事业单位时,我们需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了解所学专业的核心内容,以免因为一些小错误而错失机会。
【来源】https://new.qq.com/rain/a/20230913A09V3G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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