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护:现实困境与未来展望
引言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然而,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涉老纠纷数量和类型也随之增多,老年人权益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涉赡养老人类民事案件审理情况,就折射出当前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现实困境,也为未来完善相关机制提供了宝贵参考。
涉老纠纷:数量增多、类型多样
自2020年以来,北京三中院共审理涉赡养老人类民事案件1428件,其中合同纠纷类案件比例最大,为34.48%,监护权纠纷案件比例最小,为0.19%。这表明,涉老纠纷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赡养、继承纠纷,而是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
案件特点:法律意识增强、调解难度大、证据不足
北京三中院副院长薛强指出,涉赡养老人类民事案件呈现出三个显著特点:
- 老人法律意识增强,维权案件类型丰富。 老年人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权利诉求更加广泛,维权案件类型也更加丰富。除了传统的赡养、继承、分家析产案件外,老人主动作为其赡养事务的安排者,通过赠与、房屋买卖等方式指定扶养人而引发纠纷的案件数量呈增长态势。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类型赡养老人案件,如“老养老”“低保养低保”、精神赡养、居住权等引发的纠纷。
- 家庭重大财产利益与情感交织,调解难度大。 此类案件因涉及老年人权益,与家庭纠纷密切相关,往往也与分家、继承关系相互影响,常与经济、情感、责任分配等因素相关,导致调解难度较大。
- 当事人证据意识薄弱,案件事实查明难度大。 此类纠纷常与家庭生活事项杂糅,与赡养行为、日常消费、大额借贷、家庭结构变化如子女去世、老人再婚等紧密相连,导致当事人证据意识薄弱,案件事实查明难度大。
完善机制:多措并举,构建老年人权益保护体系
面对涉老纠纷数量增多、类型多样、调解难度大的现状,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势在必行。北京三中院通过建立家事案件审判全程柔性调解机制,加大调解力度,涉赡养纠纷案件调撤率达到了11.07%,有效地化解了矛盾,避免当事人“打赢官司”,“输掉亲情”。
此外,针对老年人维权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北京三中院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 建立“督促履行告知义务”工作机制, 以向子女发送督促履行告知书的形式,督促子女自觉履行精神赡养义务。
- 建立回访制度, 定期向老人了解子女履行精神赡养的情况。
-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 完善法律法规, 针对新类型涉老纠纷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
未来展望: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老年人权益保护体系
除了司法层面,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 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 制定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
- 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 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生活照护等服务。
- 家庭成员要履行赡养义务, 尊重老年人的意愿,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只有多措并举,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老年人权益保护体系,才能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参考文献
- 中新网. (2024年10月9日). 北京三中院:涉老纠纷数量和类型增多 需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 Retrieved from https://www.chinanews.com/gn/2024/10-09/97923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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