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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网络直播营销的迅猛发展,各类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的问题日益凸显。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出台了《浙江省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打击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举措不仅为网络直播营销划定了明确的边界,也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导。

主体

1. 规范虚假引流广告

《指引》明确提出,不得通过虚假内容或人设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具体来说,禁止通过扮演医疗、教育、金融等领域“假专家”以及虚构专业、履历、人物关系等“假人设”,或者通过杜撰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制造虚假舆论热点等“假事件”来推销产品或服务。这些行为不仅误导消费者,还损害了行业信誉。

2. 规范“AI 数字人”直播

《指引》首次对“AI 数字人”直播进行了规范,要求使用应用深度合成服务的 AI 数字人必须在合理位置、区域进行持续、显著标识,与自然人名义或者形象进行明显区分。此外,禁止未经授权许可使用或者通过 AI 深度合成技术等方式伪造他人声音、肖像剪辑拼凑音视频为直播间制作引流短视频广告。这些措施旨在避免公众混淆或误认,确保直播内容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3. 规范功效宣称和优惠活动

《指引》还对功效宣称和优惠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禁止夸大宣传商品或服务的性能质量、功能用途,以及违反科学规律的不当营销内容。例如,不得声称产品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或人群,必须确保宣传内容与实际产品性能相符。此外,禁止虚构或篡改成交量、预约量、收藏量、点击量、转发量、粉丝量等交易信息、经营数据、流量数据、互动数据,以误导消费者。

4. 规范内容虚假的短视频

《指引》还强调,不得通过内容虚假的短视频诱导消费者点击进入直播间。这要求直播平台和主播确保视频内容的真实性和透明度,避免误导消费者点击进入直播间。这一规定有助于净化网络直播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

5. 规范直播营销与真实知识介绍的区分

《指引》提出,不得通过直播营销与真实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相混淆的方式提升消费者信任度。这意味着直播营销必须保持透明和真实,不得利用真实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手段误导消费者,确保直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结论

浙江省出台的《浙江省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指引》为网络直播营销划定了明确的边界,不仅规范了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的行为,还对“AI 数字人”直播进行了详细规范。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为网络直播营销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导。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直播营销行业还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规范,以确保行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 浙江日报报道:《浙江省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指引》
  • IT之家报道:《浙江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不通过虚假内容/人设等方式诱导消费者》

通过上述规范,浙江省为网络直播营销行业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指导框架,有助于打击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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