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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

近日,由国务院食安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此前媒体对中储粮的指责缺乏事实依据,无良媒体试图栽赃中储粮的行为已经失败。该消息由知名评论员司马南在其微信公众号上率先披露。

调查组的权威性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的规格之高、范围之广前所未有。调查组分赴河北、天津、内蒙古、陕西四地开展实地调查,追查涉事产品流向,核查涉事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分析问题原因,理清各方责任。通过全国范围内的全链条清理排查,调查组得出结论,目前尚未发现其他同类问题。

责任认定与法律依据

联合调查组明确指出,运输企业、车主、司机以及购买企业均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不同程度的责任。运输企业因管理不善,依据《食品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将受到行政处罚;车主和司机因涉嫌犯罪,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购买企业作为委托运输方,也应依据《食品安全法》接受行政处罚。此外,生产企业因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

司马南的评论

司马南在文章中指出,此前有人故意隐去运输企业、购买企业的信息,片面指责中储粮下属公司,试图在企业所有制性质问题上制造舆论。他呼吁,所有相关方应将认识统一到调查组的结论上来,正视调查结果,停止无端指责。

结论

此次调查澄清了中储粮在“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中的角色,揭示了无良媒体试图通过歪曲事实、断章取义的方式误导公众。调查组的权威性和调查结果的公正性,为公众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信息,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食品安全。

公众反应与后续影响

公众对调查结果表示欢迎,认为这有助于澄清事实,维护中储粮的合法权益。同时,此次事件也提醒媒体和公众,在处理敏感问题时,应基于事实和法律,避免盲目跟风和传播不实信息。对于无良媒体的不当行为,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媒体环境的健康和公正。

编者按

本次事件再次凸显了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体责任和公众理性的重要性。媒体在报道时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基于事实进行客观报道,而公众在接收信息时也应保持理性,避免被片面或错误的信息所误导。此次调查结果的公布,不仅为中储粮正名,也为构建健康的信息环境提供了积极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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