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协同” 寻找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合作突破口
深圳,2017年12月7日—— 粤港澳大湾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发展科技创新成为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然而,要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协同创新是关键,而目前粤港澳三地之间存在着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阻碍了创新要素的流通和资源的开放共享。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汪云兴研究员指出,粤港澳大湾区是一个极具丰富多元的区域,其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各异、法制体系复杂。在如此复杂的地区开展科技体制经济改革,可能会带来一些始料未及的负面效果。因此,协同创新需要依托一个地域有限和区位独特的空间,开展风险可控和引领示范的创新制度供给改革试验和“压力测试”,逐步带动广范围的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汪云兴建议,在粤港澳大湾区选择一个独特的地理空间,率先开展一些科技创新制度改革,并逐步向大湾区拓展,形成“小范围安全改革试验、大范围高效推广示范”的良性发展态势。他认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片区跨境接壤、地域相连、制度叠加、腹地广阔,深港两市创新互补优势突出、经济基础雄厚、产业梯度协同,有基础和有条件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的战略突破口。
“八大协同”战略
汪云兴建议将《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明确提出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及邻近片区共同打造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试验区”,实施“八大协同”战略,真正起到“小地方、大作为,小试点、大示范”的作用,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引擎。
八大协同具体内容如下:
- 战略协同: 深港两地要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高度,共同提出服务国家和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以此将该区域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平台,共同为香港经济与科技转型提供新动力,为深圳科技创新跨越提升提供新动能。
- 制度协同: 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的突出制约,发挥“制度多元、空间相连、结果可控”的综合优势,在区域开展要素便利流动、营商环境国际化、就业与创业支持、创新税制支持、专业性法律法规探索的一流制度环境的先行先试和压力测试,打造多元科技创新制度优势叠加的国家级创新特区,为国家创造更多科技制度供给。
- 规划协同: 要充分考虑深港两地国土开发的不同情况,加强规划和建设的协同性。建议深港两地政府要共同开展片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协同规划、协同开发、协同管理、共享成果的原则,推进合作区发展。
- 设施协同: 设施协同与联通是促进科技协同的基础条件,着力推进片区的交通、边检、口岸、信息、生态等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和协同化建设。同时,建议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试验区”的需要,重点建设专用通关通道,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等现代信息技术,为特定的科技创新人员提供通关便利服务。
- 科技协同: 该区域要发挥深港两地的科技创新合作的契合点和关键点,比如在生物医药、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建设一批联合大学、共享实验室、共同研究中心、协同创新基金等创新平台,有效承载国际一流科技人才,共同开展科技创新。
6.产业协同: 发挥香港一流的国际营商环境和技术支撑、深圳及周边地区强大的现代化制造网络优势,要面向引领产业变革的前沿领域,共同组建一批产业化和工程化平台,打造引领型的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不断向大湾区输出产业发展动能。 - 开放协同: 要更好更多更准地发挥和借助香港国际化优势,把片区建设成为“一带一路”创新共同体的战略支点和国家开放创新的核心“通道”和“端口”,打造一批高等级的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与组织,加速融入和主动布局全球创新网络,成为国家经略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重要载体。
- 生态协同: 深港双方要大力发挥各自优势,柔性借鉴各自成功制度,在知识产权、科技数据、科技金融、科技交流、检测认证、专利服务等领域,携手打造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和完善国际化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汪云兴认为,实施“八大协同”战略,将能够有效突破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区域协同创新,最终实现“9+2”城市群共同推进创新、共享创新成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级城市群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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