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深度新闻报道
导语:
香港回归祖国22年来,内地与香港的联系不断加深,从CEPA到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谋划,国家一直在创造条件促进香港分享国家发展机遇。然而,近期发生的“修例”风波,暴露了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人心隔阂,也引发了内地对香港作用与价值的质疑。
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探讨内地与香港经济社会治理的特点、互相取长补短,发挥香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不仅有利于促进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也有利于缩小内地与香港的差距,增强香港同胞对国家的认同感,促进香港繁荣稳定,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一、“一国两制”: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一国两制”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区域构成上看,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成为直辖于中央政府的特别行政区,与直辖市、省级行政区一起,共同形成了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中央和地方两级国家治理架构,国家治理体系在区域构成上进一步扩展。
从制度建设上看,“一国两制”最初为解决台湾统一问题而提出,后来在香港、澳门率先实施,作为一个伟大的智慧和制度创举,既实现了香港、澳门顺利回归祖国,又确保了两地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的延续。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中央和特区政府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的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妥善处理了涉及港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拓展了“一国两制”的智慧,不断丰富“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
“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简而言之就是运用国家制度和政策解决具体事务的能力。研究认为,“一国两制”在国家治理能力上的体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 “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对运用“一国两制”的智慧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2.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和稳定需要国家不断扩大开放、不断深化改革,不断增强中国在世界的硬、软两方面实力作为保障,维护香港、澳门现有的国际地位,为香港、澳门的发展赢得更好的国际环境。 - 维护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和稳定,关键还在于缩小内地与港澳经济社会发展内容和质量的差距,增强内地人民和港澳同胞之间的了解、尊重、包容和互信,最终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内的融合发展、平衡发展。
二、 香港经济社会治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启示
从港英政府时期到回归祖国后,香港的经济社会治理不断改革与创新,在施政理念、政府架构设置、公共品供给、关键部门和人员监察、标准应用与标准建设等方面都有可圈可点之处,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较强的启示性作用。
1. 以顾客为标准的施政理念与精神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视市民为顾客,要求公职人员富有责任感,尽力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香港特区政府提出并一直践行以下施政原则:
- 政府必须了解市民的需求并以顾客的标准去满足这些需求;
- 必须简化其办事流程,适时改变管理系统以配合顾客的需求;
- 必须对公职人员提供关于顾客要求和服务标准的培训;
- 必须加强公职人员的专业性和奉献精神;
- 必须不断提高政府的反应性,有一个完善的处理顾客投诉及改善行动的程序;
- 必须使公务员体系更“人性化”。
这些理念和精神在历届香港特区政府施政过程中均有贯彻和体现,取得了良好的工作绩效,得到了市民的信任和支持。
2. 扁平化、高效的政府架构设置
在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支配下,香港特区政府以维持小规模政府为目标,始终维持较小的行政机构系列和公务员队伍。行政架构方面,除行政长官外,香港特区政府机构由三级架构组成,一级为司,包括律政司、政务司和财政司;二级是负责政策制定的政策局(又名决策局),共13个政策局;三级是负责政策执行的职能部门,包括50多个职能局、署和处等部门。
研究认为,香港特区政府行政架构主要呈现几个特点:
- 一是三级架构职责分明、线条清晰,重心在基层,呈现扁平化的金字塔特征。
- 二是决策职能和执行职能分工明确,政策局层面着重政策的集中和顶层设计,执行局层面强调职能划分和独立运作,政策局的局长一般不过问下属机构的内部事务。
- 三是职能部门的内部,除少数部门(如警务处)内部下设区域性的分区机构外,多数职能部门没有下设区域性分支机构,只有按职能细分的业务科。
行政效率方面,以香港税务局为例,根据2001年的数据,香港税务局3324名公务员承担了1004亿港元的税收任务,人均完成税收额3020万元。相比之下,2018年我国内地税务干部人员共约87万人,2018年内地税收收入约14万亿,人均完成税收额约1609万元,表明内地税收工作效率与香港差距明显,仅为17年前香港的一半多一点。
再以香港证券业为例,香港公司IPO申请及审批时限不断压缩,目前香港上市申请至发出首次意见函的平均所需日数缩短为24日,上市前咨询至发出书面回复的平均所需日数则缩短为14日。相比香港,内地这方面的效率差距则更大。
3. 准市场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公共品供给
在“小政府”架构下,香港特区政府通过一大拨、形式各样的公营机构履行公共产品供给或相关监管职能,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模式。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 一是准市场化、市场化的公用事业治理。香港的公用事业,除个别(如水务、排污)由政府直接供给外,大部分通过准市场化、市场化的方式解决。对于一些投资较大,运营中能获得运营收入的公用事业,香港采取准市场化的模式,即政府先期投资由公营机构负责运营,政府视运营绩效不必追加投资和运营补贴,甚至慢慢退出投资。港铁公司和香港机场的运作即具代表性。目前港铁公司被公认为世界级的公共交通运输机构,无论是可靠性、安全还是效率,都一直保持国际级最高水平。香港机场则位列全球最佳机场第五排名。对于可以由私人机构投资、经营的公用事业,香港则通过不同的管理方式鼓励市场化发展。如电视广播、电讯、市内公交巴士、出租车和轮渡,通过发放专营牌照由私人企业经营;电力供应通过管制协议(约定价格、利润等)的方式由两家电力公司竞争经营,并鼓励新的供应商加入;燃气供应则完全市场化,政府几乎没有附加管制条件。
- 二是开放式、社会化的社会服务供给。我国内地强调基本公共服务,顾名思义就是保证最基本的民生服务。香港没有这个概念,一般讲社会服务,其内涵范围、运作模式与内地不同。追溯福利服务供给的历史,香港是先有NGO,后有政府机构,目前则形成了以公营机构为纽带,NGO、社会企业、私营企业等非政府组织为支撑的社会服务供给网络。公营机构代表政府,除直接提供少量公众服务外,主要承担对非政府组织的行业服务、监管和资助。物业、资金等都是政府可以提供给NGO的资源。最具代表性的是法定机构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目前超过400个机构会员,3000多个服务单位,为香港市民提供超过九成的社会福利服务,包括安老服务、康复服务及医务社会服务、违法者服务、青少年服务、社区发展、家庭及儿童服务等。以香港750万人口、190万户计算,平均625户就有一个NGO服务单位。以NGO组织每年接受约90亿港元政府资助计算,平均每家服务单位能够获得约300万港元的资助。
4. 相对独立的关键部门和人群的监督方式
如何监督公务员、监督警察以及惩治腐败,是法治社会的重要议题,也是现代国家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在香港,法定机构是依据法例成立的公营机构,履行相关法例所赋予的职权,但不属于行政体系和公务员范畴,其雇员在岗时享受岗位待遇、离岗或退休后既无身份也无待遇。香港通过廉政公署、申诉专员公署和监警会三个法定机构,实现治理腐败和对公务员、警察的监督,运作上相对独立是最显著的特点。
- 廉政公署早在1974年组建,是一个与所有的政府机关相脱离的独立的反贪机构。其首长廉政专员直接向特区行政长官负责,也仅仅向他负责,并依据《香港基本法》第57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工作。廉政公署成立以来,以执法、预防及教育等三管齐下的方法治理贪污,让香港成为全球最廉洁的地方之一。
- 申诉专员公署于1989年成立,并在2001年脱离政府架构。其首长申诉专员由特区行政长官委任,担当监察政府的角色,透过独立、客观及公正的调查,处理及解决政府部门行政不当引起的不满,防止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也为公职人员受到不公平指责时提供事实真相。申诉专员的职权范围包括对所有政府部门(除香港警务处及廉政公署)及17个主要法定机构行政失当的投诉进行调查。
- 监警会于1989年成立,是一个独立的法定机构,负责监察香港警务处的工作。监警会由18名成员组成,包括政府委任和民选的成员。监警会的主要职责是调查市民对警务处提出的投诉,并向警务处提出改进建议。
三、 总结:发挥香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香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其经济社会治理模式和经验对内地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内地可以借鉴香港的“以顾客为标准”的施政理念,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 内地可以借鉴香港的扁平化、高效的政府架构设置,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 内地可以借鉴香港的准市场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公共品供给模式,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 内地可以借鉴香港的相对独立的关键部门和人群的监督方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防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香港也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自身竞争力,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 香港需要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 香港需要加强与内地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现互利共赢。
- 香港需要积极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为国家发展贡献力量。
结语:
香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其经济社会治理模式和经验对内地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相信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香港能够克服当前的困难,继续保持繁荣稳定,为国家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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