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中国完善轻罪治理

中新社北京8月23日电 题: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中国完善轻罪治理

近年来,随着中国刑事犯罪结构的重大变化,轻罪案件比例显著上升,如何有效治理轻罪,防止轻微犯罪记录对涉罪人员产生不当影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这一问题提供了制度性解决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指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创新改革举措,旨在完善轻罪治理体系,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同期审结的案件中,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罪案件占比超过85%。轻罪案件已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与当前社会治理需求相适应,体现了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要求。

长期以来,轻微犯罪人员因“有案底”“有前科”而需终身承担不利后果,其附随后果还可能对子女升学就业带来负面影响。专家指出,相比暴力犯罪、贩卖毒品罪等重罪,轻微犯罪对社会危害相对较小,犯罪情节轻微,但犯罪记录的存在会对轻微犯罪人员的就业、社保乃至家庭生活等产生持久影响。

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避免犯罪记录给轻微犯罪人员带来法律规定以外的系统性后果,使其能够回归社会,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起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效果,同时防止对其亲属采取“连坐”性质限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已经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作了规定。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意味着这一制度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将不限于刑法规定的未成年人有关犯罪,也适用于其他轻微犯罪,体现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专家认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明确封存的范围、条件、程序、解除封存的条件等具体问题,并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英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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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gn/2024/08-23/102736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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