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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8月13日电 题:墨家思想蕴含哪些人权理念? ——专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技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肖君拥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人权理念。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先秦时期,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学派倡导“兼爱”“非攻”“利民”“贵义”等思想,反映出朴素的、契合历史进程需要的人权观念。近日,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技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肖君拥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解读墨家思想中的丰富人权理念。

墨子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教育家、科学家、军事家。作为墨家学派的创始人,主张“兼相爱,交相利”,提出“兼爱”“非攻”“利民”“贵义”“尚贤”“尚同”等观点。墨家在先秦时期影响很大,与儒家并呈“显学”,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有“非儒即墨”之称。

墨子还是一位科学先师,其能工巧匠的个性极为突出,遗留的著作中记载了不少自然科学知识,涉及力学、光学、几何学、宇宙观与时空观等范畴,主导发明创造多种御敌器械和农业生产工具。

墨子所处的时代正值春秋战国之交,社会面临两大主题。一是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低下,表现在“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二是诸侯之间“繁为攻伐”,频繁发动战争,给人民带来深重灾难。为此,发展生产以创造更多物质财富、遏制不义战争,成为墨子及其弟子的哲学思想和科学技术实践的两大主题。可以说,其努力方向是最终实现“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皆得暖衣饱食,便宁无忧”的大同社会理想。

肖君拥教授表示,墨子给后人留下了许多具有鲜明特征的人权主张和人道理念。首先,爱“人”是墨家思想的宗旨。墨子提出人人平等的“兼爱”思想,同儒家一样倡导“以人为本”,提倡人人互助互爱,并愿意牺牲个人利益,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此外,墨子提倡尊重人才、尊重人性,认为造福社会最根本办法就是发展技术和文化,解决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问题。这些均与当代人权思想相一致。

其次,墨子秉持“义利统一”的伦理思想。他认为,符合“利人”“利天下”的行为是“义”,而“亏人自利”“害天下”的行为是“不义”。墨子既“贵义”又“尚利”,认为“利天下”是仁者所追求的最高目的。这种追求“义利统一”的思想,是墨子注重他人利益和人的发展、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

再次,墨子倡导“非攻”“救守”的人道主义思想。他认为,“非攻”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重要手段,不义战争是“大害”,攻伐无罪之国的侵略战争,不仅是“不义”,更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墨子提倡“救守”,即在必要情况下保护弱小国家和无辜人民,反对不正义的战争,这种思想与现代国际法中禁止侵略战争的原则相呼应。

综上所述,墨家思想不仅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人权理念的重要贡献。墨子的思想在今天依然具有启示意义,对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维护世界和平与正义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英语如下: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dxw/2024/08-13/102682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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