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7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秀隆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秀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秀隆,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秀隆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原地委副书记、行政公署专员,崇左市委副书记、市长,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来宾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的提起公诉,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的原则,以及对腐败分子零容忍的态度。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这也提醒各级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为社会作出表率。
此案的处理,将进一步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对于净化政治生态、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警示他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
对于公众而言,此案的审理也增强了公众对法治的信心,展现了国家对腐败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打击的决心。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相信我国的法治环境将更加完善,社会将更加公平正义。
英语如下: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gn/2024/08-07/102649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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