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及知名‘钓友’刘某和段某的非法捕捞案件。据悉,这两位热爱垂钓的市民,因涉嫌在梓江河段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而被告上法庭。经过调查核实,两位当事人共使用活饵(泥鳅)钓鱼,共计钓获翘嘴红鲌、鲢鱼、鳜鱼等41.69千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禁用的工具或方法进行捕捞,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追究。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钓鱼爱好者,应尊重自然环境,合法合规地享受自己的爱好。
【来源】据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刘某和段某是资深“钓友”,两人经常相约在各地野钓。2022年10月,两人在绵阳市盐亭县梓江河段使用活饵(泥鳅)钓鱼,共计钓获翘嘴红鲌、鲢鱼、鳜鱼等41.69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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