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通知》明确,各地要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形成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协同处置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信用修复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互联互通,为信用修复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要加强信用修复联合监管,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对信用修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用修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协同处置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对信用修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用修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信用修复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体对信用修复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建立健全信用修复申诉机制,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加强信用修复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信用修复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通知》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英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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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cj/2024/01-27/101540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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