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2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于爱荣受贿、徇私舞弊假释案,对被告人于爱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徇私舞弊假释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

据了解,于爱荣在担任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的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4.9万余元。此外,于爱荣还存在徇私舞弊假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于爱荣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假释罪,应依法惩处。最终,法院根据于爱荣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的宣判,再次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于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严守法纪底线,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gn/2023/08-22/100651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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