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2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于爱荣受贿、徇私舞弊假释案,对被告人于爱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徇私舞弊假释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

于爱荣,曾任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查。经审查调查,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予以假释,情节特别严重。

此案再次敲响警钟,警示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底线,不越法律红线,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同时,也反映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关键词1:江苏省司法厅
关键词2:原副厅长
关键词3:于爱荣
关键词4:一审
关键词5:获刑
关键词6:12年半
关键词7:受贿罪
关键词8:有期徒刑
关键词9:罚金
关键词10:徇私舞弊假释罪
关键词11:有期徒刑九个月
关键词12: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关键词13:并处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gn/2023/08-22/10065135.shtml

Views: 0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