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8月19日电 (刘武鹏 李隽)19日,记者从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该厅与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减灾委办公室联合印发《青海省自然灾害成功预警避险奖励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自然灾害成功预警避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根据《暂行规定》,对于在自然灾害成功预警避险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将给予最高3万元人民币的奖金;对于为防灾减灾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或组织,也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据了解,青海地处青藏高原,地形复杂多样,地质结构脆弱,是全国地震、雪崩、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不断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预警预报能力,有效降低了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此次《暂行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防灾减灾格局。下一步,青海省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全面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sh/2023/08-19/100638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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