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多部门推动野牦牛等野生动物公益司法保护
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与青海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及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强化野牦牛司法保护协作意见》,旨在构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强化对野牦牛等野生动物的司法保护工作。
野牦牛等野生动物是青海省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但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野牦牛等野生动物的数量逐渐减少,面临着生存的危机。为了保护这些野生动物,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旨在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强化对野牦牛等野生动物的司法保护工作。
《意见》要求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密切合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工作衔接,形成合力,推进野牦牛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同时,《意见》还要求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加强对野牦牛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及时受理野牦牛等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并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此外,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还加强了与野牦牛等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检察工作,通过开展联合行动,加强对野牦牛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妥善处理野牦牛等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检察事务,维护野牦牛等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此次《意见》的签署,标志着青海省多部门将更加紧密地合作,共同推进野牦牛等野生动物公益司法保护工作。未来,青海省将继续加大野牦牛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力度,为保护这些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而努力。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sh/2023/09-18/100798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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