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厂商证通电子财务造假被罚超千万,连同高管共计1070万元
深圳证监局拟对证通电子2019年年报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虚假记载行为实施处罚,证通电子及相关责任人罚款金额合计1070万元。
据移动支付网报道,证通电子9月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显示,深圳证监局认定证通电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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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交易,虚增利润。证通电子于2015年收购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将广州云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0月至12月,广州云硕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6份采购合同,约定向紫晶存储采购存储设备、管理软件等产品,合同金额合计2177.4万元。随后,广州云硕又与北京一点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紫晶存储相应货物销售给北京一点,合同金额合计2648.14万元。然而,上述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均未真实交付,不具有商业实质。广州云硕的违法行为导致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约500万元、8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78%、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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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属于财务造假行为。此外,证通电子还存在其他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例如,2020年度,证通电子向深圳市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工程款名义支付3998.69万元,但截至2023年末,该笔款项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中,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该笔资金的最终去向。
证通电子近年来业绩持续下滑,2022年、2023年已连续亏损5.38亿元、7203.96万元。 2024年半年报显示,证通电子实现营业收入5.03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1.52%,亏损3898.9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71.92%。其中,金融科技行业营收9054.80万元,同比去年下降8.40%;支付产品营收2776.53万元,同比去年下降11.43%。
证通电子的财务造假行为暴露了其内部控制的严重缺陷,也反映出其经营管理存在问题。 证监局的处罚将对证通电子产生重大影响,不仅会对其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还会对其未来发展带来挑战。
证通电子事件再次提醒上市公司要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务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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