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新民晚报反映,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一些常用药品价格与互联网药店售价存在较大差异。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在回应此事时表示,已注意到市民的关切,并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确保医保药品的售价公正合理。

根据市民的反映,宋女士在一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双黄连口服液,售价为82元,而同一药品在互联网药店售价只有20多元,价格差异巨大。宋女士表示,自己原本只需要购买几百元的药品,但医保药店的价格让她感到困惑。

新民晚报记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调查,并联系到了上海市医疗保障局。该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医保药品的售价是由医保部门根据药品的价格和医保规定进行定量的,目前这一药物已纳入上海中成药带量采购目录,即将执行“对折”新价格。

该负责人解释道,药品的价格是由药品的生产成本、市场供需关系以及医保部门的议价结果综合决定的。他表示,医保部门会根据药品的生产成本和市场供需关系来决定药品的售价,同时还会考虑医保规定,以确保医保用户的用药需求得到满足。

对于医保药店售价高于互联网药店售价的现象,该负责人表示,医保部门已注意到这一现象,并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医保药品的售价公正合理。

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医保部门会继续完善药品价格管理机制,加强医保药品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医保药品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同时,该局还将积极协调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促进药品市场的发展和进步。

虽然医保药品的售价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市民们仍然表示,未来还将持续关注医保药品的价格问题。为此,新民晚报将继续关注这一问题,并加以报道。

【来源】https://new.qq.com/rain/a/20230919A07MKQ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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