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相关部门表示将认真研究“退订短信资费由营销信息发送方承担”的建议,并将保护用户权益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当前,许多人会受到各种平台和机构推送的订阅短信,但通信运营商的收费机制默认要求用户承担资费,导致用户为退订这些短信支付了0.1元。一些网友提出,所有推送短信应统一退订指令为“TD”,有关部门应当对退订订阅短信发送产生的资费由谁承担加以明确。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IT之家网友肖战割割曾建议工信部对退订短信资费由谁承担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以保护用户权益并减少短信骚扰。工信部相关部门表示,已收到该网友的建议,并将认真研究。
此外,据IT之家此前报道,温州市瓯海区法院判决了一起商家营销短信引发的诉讼。王先生起诉温州某食品有限公司营销短信侵权,要求被告承担退订短信费0.1元及赔偿其他损失499.8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食品公司向王先生书面道歉并支付短信息退订费损失0.1元、其他合理开支9.9元。

【来源】https://www.ithome.com/0/719/6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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