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监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以下简称《可识别性指南》),旨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提高广告的可识别性,保护消费者权益。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可识别性指南》的重要亮点。
一、《可识别性指南》的出台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广告形式日益多样化,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广告难以识别、误导消费者的问题。为此,市监总局在总结《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的监管经验基础上,发布了《可识别性指南》,为互联网广告的可识别性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指引。
二、《可识别性指南》重要亮点解读
1. 明确“可识别性”标准
《可识别性指南》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可识别性”标准,要求广告具有明显的商业广告属性,消费者能够轻易识别。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 经营者通过自有平台发布广告;
- 经营者通过公共平台的自有账号、店铺发布广告;
- 商业广告属性显著、消费者易于识别的其他情形。
2. “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
《可识别性指南》从“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两个维度,对互联网广告的可识别性进行了规定。
- 正面清单:列举了三种可认定互联网广告具有可识别性的场景,包括经营者亮明身份的情形和商业广告属性显著、消费者易于识别的其他情形。
- 负面清单:对不具有可识别性的广告进行了描述,包括未显著标明“广告”的违法行为和兜底条款。
3. 允许广告区/广告页面“打包”标注
《可识别性指南》允许广告发布者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划定“广告区”或者以直接设置全部页面为“广告页面”的方式,统一标注广告区或广告页面内全部内容为广告。这一规定有助于减轻企业合规负担,维护消费者阅读兴趣。
4. 补充语音提示方式
除以文字标明“广告”外,《可识别性指南》允许以清晰语音提示方式说明特定内容属于广告。这一规定有助于在短视频/直播场景下增强广告的可识别性。
5. 明确标明广告的义务主体
《可识别性指南》明确了显著标明“广告”的义务主体,包括广告发布者、利用平台服务发布广告的互联网平台用户和影响广告自然展示效果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
三、结语
《可识别性指南》的发布,为互联网广告的可识别性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指引,有助于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广告发布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认真遵守《可识别性指南》,提高广告的可识别性,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互联网广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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