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近日在一场备受关注的电子书借阅诉案中作出裁决,判定互联网档案馆未经出版商批准出借扫描电子书的行为构成侵权,此裁决对非营利组织互联网档案馆是一次重大打击。
裁决背景
互联网档案馆长期以来提供一个名为“开放图书馆”的系统,用户可以在此系统中“借阅”实体书的数字扫描件。该图书馆基于“受控数字借阅”原则,声称每次借阅相当于购买了一本实体书,以此避免盗版索赔。然而,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互联网档案馆扩大了其图书馆项目,推出了国家紧急图书馆,允许无限数量的人访问相同的电子书副本。
诉案经过
2020年,四家主要出版商——Hachette、企鹅兰登书屋、Wiley和HarperCollins联合起诉互联网档案馆,声称其数字图书馆构成“工业规模的蓄意数字盗版”。去年,一名联邦法官裁定互联网档案馆无权以图书馆的方式扫描和出借图书,互联网档案馆随后提起上诉。
裁决内容
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周三的裁决中,裁定互联网档案馆的数字图书馆“允许大规模复制,从而剥夺了创作者的报酬,削弱了创作新作品的动力”。法院在裁决中承认了互联网档案馆数字图书馆的利弊,但最终认为,作者有权在复制和传播其原创作品时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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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电子书许可费可能会给图书馆带来负担,减少对创作作品的获取。另一方面,作者有权在复制和传播其原创作品时获得补偿。国会在《版权法》中平衡了这些对公共利益的竞争性要求。在此,我们必须坚持这种平衡。
反应与影响
互联网档案馆图书馆服务主管克里斯-弗里兰在网站上发表的文章中表示,对裁决结果感到失望,并强调将继续捍卫图书馆拥有、出借和保存图书的权利。他还指出,普通人可以在一份请愿书上签名,以恢复对出版商限制访问的50万册图书的访问。
此次裁决对互联网档案馆来说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同时也为出版商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在版权保护与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平衡,一直是知识产权法律领域的一大挑战。这一裁决可能会对未来的版权政策产生深远影响,也引发了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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