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英国财政部发布政策文件,宣布自2025年4月6日起实施基于“居住地”(Residence)的新税收身份规划系统,取代现有的“非英居籍”(Non-UK Domiciled)制度,这一变化将对现有非英居籍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将详细分析这一变革对高净值人士的税务影响,包括对境外汇入英国所得、资本利得、遗产税以及信托安排的影响。
对境外汇入英国所得和资本利得的影响
1. 境外收入免征税期限缩短至4年
现行制度下,满足特定条件的非英居籍人士可以申请“汇入制”(Remittance Basis),对于境外产生的收入和收益,理论上最长可免征税15年。然而,新政策取消了“汇入制”,实施“4年境外收入和收益制度”,意味着非英居籍人士抵达英国前连续10年均为非英国税务居民的,其前4个纳税年度无需就带入英国的收入和收益支付额外税费。此政策显著缩短了最长免税期限,并限制了非英居籍人士的节税资格。
2. 特别过渡安排:资本利得税
为缓和这一变化带来的影响,英国政府提供针对资本利得税的过渡性措施,允许适用“汇入制”的个人在处置境外资产时进行资产重新估值。具体实施细节将在后续的预算草案中公布。
3. 临时汇入机制
保留的“临时汇入机制”为此前申报过“汇入制”的人士提供特定期限内以减免税率汇入境外收入和收益的优惠,但税率和期限仍有待后续确定。政府亦表示将探索扩大TRF的适用范围,具体将在后续的预算草案中公布。
对遗产税的影响
1. 居民身份与境外资产征税
当前,英国居民或视同为英国居民的人士需就全球资产缴纳遗产税,而非英居籍人士无需就英国境外的资产缴纳遗产税。然而,新政策将取消居籍体系,代以居住体系,初步判断依据是“当应税事件发生时,在英国居住是否超过10年”,且涵盖纳税人离开英国后的10年。这意味着非英国境内的资产可能需要缴纳遗产税,提高了财富传承时的税负压力。
2. 信托架构的调整
根据新政策,英国将取消对“除外财产信托”的遗产税保护,这意味着即使非英居籍人士将资产转移至离岸信托中,也无法将这些境外资产排除在遗产税征收范围之外。尽管现有信托架构可能仍享受特定保护,但其税收筹划作用将逐步削弱,建议尽早完成境外信托资产的处置。
结论
英国政府通过废除“非英居籍”制度,旨在加大对非英居籍人士的征税力度,弥补境外信托造成的税收漏洞,并通过引入居住地概念来促进税收公平。这一变革要求非英居籍高净值人士及其顾问重新审视资产配置、信托架构、居住计划以及财富传承策略,以适应新的税务环境。面对即将到来的变革,建议高净值人士提前规划,包括调整信托委托人身份、提前进行信托分配、及时转让英国境内资产等,以减少新规带来的税务影响。同时,考虑向税收优惠更为明显的地区进行资产转移,如新加坡和香港等低税率和非全球征税地区,以优化整体税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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