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于8月28日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共有八章七十四条,涵盖总则、规划与举办、保育和教育、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投入与保障、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方面的内容。这是首次对学前教育进行全面系统的立法。根据草案规定,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旨在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此举将有助于减轻家长的教育焦虑,为孩子提供一个快乐、自由的学习环境。同时,政府也将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覆盖面,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sh/2023/08-28/10068275.shtml
Views: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