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2日一审宣判,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刘宏武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
刘宏武现年57岁,仕途一直在广西,曾任北海市副市长,贺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等职务。2019年11月,他被查倒在酒桌上,到案前一天仍在酒局中。
刘宏武的受贿行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的岗位上被查近两年后,最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中得以揭晓。
此次一审宣判,标志着刘宏武的仕途彻底终结,他也成为近年来涉及受贿罪的高官之一。
新闻标题:刘宏武受贿获刑十五年,仕途坎坷
关键词:刘宏武,受贿,获刑,仕途
新闻内容:
据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2日一审宣判,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刘宏武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
刘宏武现年57岁,仕途一直在广西,曾任北海市副市长,贺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等职务。2019年11月,他被查倒在酒桌上,到案前一天仍在酒局中。
刘宏武的受贿行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的岗位上被查近两年后,最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中得以揭晓。
此次一审宣判,标志着刘宏武的仕途彻底终结,他也成为近年来涉及受贿罪的高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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