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起草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 (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 (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失能等级评估将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轻度、中度和重度失能。参保人可自行选择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在医保平台上进行公示。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旨在规范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gn/2023/09-23/100827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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