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5亿元。此外,王滨还存在隐瞒境外存款的行为。法院最终认定王滨犯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其死缓。
王滨,1963年生,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他的落马是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第70名被查的省部级干部。至此,党的十八大以来,已有超过800名省部级干部被查。这些干部被查的原因包括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等。
王滨的受贿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他的犯罪行为不仅使自己身败名裂,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因此,法院判决王滨死缓,不仅是对他犯罪行为的惩罚,也是对社会的警示。
本次判决再次表明,不管职位高低,只要违法违纪,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严守纪律规矩,珍惜手中的权力,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gn/2023/09-12/100766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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